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贵阳白云德信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行与关联方贵阳白云弘享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1月21日,我行向关联方贵阳白云弘享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90万元信贷支持,该笔贷款为变更贷款主体的重组贷款,用于归还贵州盛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所欠我行贷款。
二、交易对手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贵阳白云弘享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及担保人之一贵阳白云鑫域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母公司贵阳白云云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同属我行主要股东(贵阳白云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贵阳白云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全资子公司。经企查查查询,2024年5月31日贵阳白云弘享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及贵阳白云云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均已由贵阳白云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贵阳市白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但变更时间尚不足12月,仍应认定为关联方。贵阳白云弘享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茅智强,注册地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云峰大道中京国际贵阳北部CBD建设项目A栋1单元6层7号。贵阳白云弘享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我行不存在除本次交易外的其他业务往来。
三、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定价基于市场化原则,参考同类信贷产品的市场利率水平,并结合贵阳白云弘享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信用状况及还款能力,最终确定的利率为年化5.5%,符合我行信贷政策及风险管理要求。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2024年12月末,我行资本净额为5801.74万元,此笔贷款交易金额已超过我行资本净额1%。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我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了专项评估,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我行的关联交易管理政策,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不会对我行的稳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行未设立独立董事,无独立董事意见。
六、银保监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需要特别披露的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的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行将继续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特此披露。
贵阳白云德信村镇银行
2025年1月22日